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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名 蒙古国 主要统计 面积156.65万平方千米。人口246万人(其中,13~17岁男15.8万人,女15.2万人;18~22岁男14万人,女13.4万人;23~32岁男23.1万人,女22.3万人)。国民生产总值9.80亿美元(1999年)。国防费2460万美元(2001年国防预算)。原煤495.12万吨(1997年),发电量26.29亿度(1998年),粮食19.4万吨(1998年)。民航能力,固定航班机场1处,客运量4.91亿人千米,货运量为4500万吨千米。 国防体制 宪法规定,总统是武装力量总司令,总统通过国防部长会议对军队实施指挥。国防部长会议是国防部的最高决策机构,国防部长任主席,其它成员有:国防部国务秘书、武装力量总参谋长、边防局长、民防局局长、国防部所属战略指导与计划局长、国防部行政管理协调局局长、国防部外事与情报信息研究局长、国防部干部处处长、国防部财务处处长等人。国防部长会议负责制定和实施国防政策,完善军队的编制,管理国防经费,配备领导干部以及负责军队对外关系。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,统管武装力量,下辖外事与情报信息研究局、战略指导与计划局、行政管理局、政策执行协调局及信息、监督-分析与评估局等。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、预备役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。现役部队包括陆军(即一般任务部队)、国土防空军、民防部队、建筑工程部队等。总参谋部是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,下辖武装力量后勤部、国土防空军司令部、建筑工程兵管理局等。 领导人物 总统兼武装力量总司令巴嘎班迪(1997年上任),国防部长朱格德尔德米德古尔拉格查(2000年上任),总参谋长达希哲博格中将(1998年上任),武装力量后勤部部长马格萨尔扎布少将(1996年上任),国土防空军司令宾巴扎布少将(1996年上任),边防军管理局局长松德布少将(2000年上任),民防局局长巴桑呼少将(2000年上任)。 武装力量 兵力 现役部队1.98万人(含建筑工程部队和民防部队) 陆军 1.4万人。编有7个摩步旅,1个炮兵旅,1个物资保障旅;7个独立团等。 装备坦克:T-54/-55-62型650辆 装甲侦察车:BPIIM-2型120辆 步兵战车:BMII-1型400辆 装甲输送车BTP-60型250辆 牵引炮:300门 火箭炮:130门 追击炮:140门 反坦克炮:200门 国土防空军 1800人。编有1个歼击机中队。作战飞机9架,武装直升机11架。 歼击机:米格-21型8架,米格-21U型1架。 武装直升机:米-24型11架 运输机:34架 高炮150门 地空导弹:SA-7型250部 总部单位 2000人 预备役部队 陆军14万人 准军事部队 边防部队6000人,内卫部队1200人,建筑工程部队300人,民防部队500人。 兵役制度 实行义务兵役制、合同兵役制为主体,等同兵役、税代兵役等多种服役形式为辅的混合兵役制。义务兵役制:18~28周岁男性公民,服役期为12个月。士兵服役期为:士兵服现役到27岁,服预备役到45岁。军官服现役到50岁,服预备役到55岁;将官服现役到55岁(元帅除外),将帅官服预备役到60岁。 军衔 分3等9级:将官3级(上将、中将、少将),校官3级(上校、中校、少校),尉官3级(大尉、上尉、中尉),准尉3级(一级准尉、二级准尉、三级准尉),土兵军衔分军士和兵两等,军士3级(上土、中土、下士),兵2级(上等兵、列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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