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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国恋情:爱情的滋味 暖心牌的毛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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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穿毛衣的季节。 少年时,最讨厌穿毛衣。不过是小孩子的想法,为着讨厌穿上它后的臃肿,就全然的不顾穿上它的温暖,一心的只是厌烦。下雪的天气,给母亲逼着穿上了厚重的毛衣,那种绝望的心情会如那漫长的冬季一样,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。 有一年冬季,母亲突然心血来潮,要打一件毛衣给我穿。 我照例是厌恶的,用瞧也不瞧一眼来表示无可奈何的沉默的抗议。 可是,她一会儿来比比我的腰身,一会儿又来量量我的肩膀,也就看到了她手里那一团绒绒的毛线球,水嫩的淡粉色,其实并不是十分的讨人厌。 后来,又见到她模仿的那个样子,有着荷叶一样的花边,就不露声色的关注起它来。 然而,母亲其实是没有学过如何编织毛线衣的。我那件毛衣,就在她反复拆了编,编了又拆的抱怨声中耽搁了下来,直到第二年春天,也只不过完成了后半襟。 她讪讪的笑说:“先打成背心穿也好。到了明年冬天,总是可以完成的。” 可是,她渐渐失去兴趣,我最终没有得到那一件手工编织的荷叶边的水粉色毛衣。 后来,改革开放,经济发展,手工编织的毛线衣渐渐淡出我的生活,终成回忆。 再后来,就留学去了英国。 冬天时候,受不住那阴冷的天气,只恨不得终日守着壁炉,才可以活得下去。 其实,老家的冬天,只有更寒冷。 “最冷的时候,有零下三十几度。呵口气,都会立时成霜。”我讲给男友听。 “那不是当真出不得门,只得在家烤火?”他惊骇的瞪大双眼。 “我们穿厚厚的衣服,很厚很厚,裹成棕子一样,照样在冰天雪地里玩的不亦乐乎。”我笑。“你知道棕子是什么?糯米做成的团子,里面放二三颗红枣,或是红豆,绿豆,也有放火腿的,用荷叶包起来,蒸熟了来吃。” “我知道,为着纪念一个写了许多美丽诗句的人,于是在他跳江自尽的那一天,吃棕子以示怀念。”他笑。“其实,咱们韩国与你们中国,有许多风俗习惯是相同的。” 那又怎么样?统共也只是异乡人。 读不懂红楼,听不来相声,唯一好处是口角时会得因为双方都听不懂对方的语言,而英文又没有精通到足以文明的唇枪舌剑的地步,所以只得偃旗熄鼓。 我叹息。 “想家了?”他以为我思乡情切,于是太息。 “嗯!”我索性瞒天过海:“到大冷的天气,母亲还会用糯米,红豆,花生,莲子,桂圆,云豆,葡萄干,金丝枣做成腊八粥来给我喝。” “听着,都觉得是人间美味。”他咽口水。 “她厨艺其实并不佳。只是如今,我当真想念她煮菜的那个味道。”我感叹。 “人们总是分外怀念曾经拥有如今却得不到了的东西。”他笑。 “是。是。是。”我也笑,于是讲小时候那一件最终没有得到的粉色毛衣的故事给他听,然后无限向往道:“我始终觉得那应该是一件非常美丽的毛衣,可惜,母亲并没有完成它。” “其实还是为着你并不中意的缘故,她才失去动力。” “是。是。是。”我点头。“据说,她们那个年代,女孩子们要送一件自己亲手打的毛衣给男朋友穿来表达对他的爱意。一针一线的密密织来,织进去多少的浓情蜜意?如今,那种浪漫真是难得一见的了。” “不如你打一件毛衣来送我?”他厚颜道。 “嘿!你倒想!”我冷笑。 “为什么?” “如今?谁还有那个好兴致?”我“嗤”一声笑出来。 “是。是。是。如今,你们中国妇女解放,女孩子都如小公主一般,要男生用玫瑰花,手袋,钻戒,房子,车子,变着法的哄着才是真的。” “咄!统共是道听途说!”我气不过,“怎么又不见你如此来哄我?一年不过来看我一次,也不过呆上个把月,简直惨过牛郎织女。人家有一千一万年,我有什么?青春转瞬即逝,我有几个三年五年的好时光来等你?倒是有男人肯送玫瑰花,请看戏,下馆子。我肯要,肯去,难保将来就不送手袋,钻戒,房子,车子。只是,我敢不敢要,敢不敢去?” 他见我动了真气,立时噤声。 我哭一阵子,不见他来安慰,自己也觉得没意思。人是自己挑的,熬不住苦,才叫出来抱怨,多不值?要么就学学王宝钏,苦守寒窑十八年,等到薛平贵凯旋归来,总算风风光光地当个锆命夫人才值。你看人家小人鱼公主多大方,干脆快快乐乐化作粉红泡沫,升到天堂去。 不是传说就是童话,我忘记自己统共只得最俗一具肉身。只觉得自己委屈,把人家的千般体贴,万般温柔刹那间就抛到九宵云外去。 再看他那神色,脸色苍白,目光黯淡,简直就是心灰意冷了。 谁说不是。放着圣诞节,元旦,春节都不能和家人团聚,千里迢迢的跑到这成日下雨的英伦小岛来看我的脸色,听我咆哮,任谁也是要心灰意冷的了。 我后悔莫及。 过半晌,他怆然道:“如果,我们从来没有遇到彼此,倒无需吃这许多的苦。” 我一时也心灰意冷。想这一路走来,平白遭了这许多罪,吃了这许多的苦,“碧海青天夜夜心”的熬了这几年,也不过如此。 “现在后悔倒还来得及,免得将来吃更多的苦。”我冷笑。“从前吃的苦也只得作罢,谁让这世上本就没后悔药可吃?我们中国倒有古老传说,人死了到了阴曹地府才得一碗孟婆汤喝,但愿你到时候把今生统统抛却。”我一口气说出来,心如刀绞。 他只是用那样陌生的眼色来瞧着我,仿佛在可怜我,又好像在可怜自己,然后就默默的走了出去。 我扑倒在床上放声大哭起来。也不知道哭了多久,直到天色一片漆黑,他也并没有回来。我昏昏沉沉的睡了醒,醒了睡。真希望可以睡得死过去,当真到那阴曹地府去走一遭,抛却了前世今生,也就一了百了。 可是,一听到门响,我立时弹起来。 他推开门,走进来,黑暗中实在看不清楚他的表情。 我顾不上那许多,一个箭步冲上去,抱住他,死也不肯放手。 他也抱住我,一言不发,只是那样抱住我,然后,感觉他的泪水滴到我的脸上,滚烫的泪水,烧灼着我的心。 就这样算讲了和。 第二天照样出去,吃饭,看戏,听歌剧,逛博物馆,去游乐场,直到送他走的那一天。 我并没有哭,笑着看他入关,回了家,只觉得倦。 小心翼翼的总算熬过这余下的二个星期,怎么不觉得倦?吃饭的时候,争着去上对方中意的馆子;看戏的时候,抢着买对方中意的那一部;凡事都谨慎的问一句:“你觉得这样可好?”平时的闲话倒说的越来越少。应该算得上相敬如宾了吧? 第二日,接到他报平安的电话。 又过几日,他打电话来,讲已经开始在公司接受培训了。这几日忙着搬去公司的公寓,又要参加新同事联谊,还要完成每天的培训任务,只恨分身无术,故此没有时间日日打电话来问候。 忙,忙,忙!哪个又不忙?论文要赶,还找了份兼职才好补上寒假里日日吃喝玩乐的亏空;房东非要加房租只得出去找新房子,过几日,和新同事吵架又要出去找新工作;我咬着牙不说,只淡淡讲闲话给他听:“你养的那只南瓜终于开了花,却始终没有结果。这种罐头花草,原本就是逗小孩子玩的,想来,过几日花谢了也就算了;本来想养几只热带鱼来玩,去问了价钱,才知道在英国养鱼,原来是件挺奢侈的事情,于是去商场买了只新香水。倒比买了鱼好,无需日日喂食,也不需周周换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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